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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一女子1人分饰多角“套路”已婚男,谈崩后一系列操作令人咋舌

小编丫丫 政法频道 2021-10-24


近日,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婚外恋敲诈勒索案提起公诉。据了解,嫌疑人小丽(化名)在2019年6月偶然认识了已婚的小林(化名)。了解到小林是公务员且家境殷实后,小丽萌生了想与其交往的想法。


“婚外恋前期女子一人分饰三个角色,一个是闺蜜、一个是副所长表弟以及所谓的前男友。女子以三个不同的身份分别用微信与被害人进行交流,从而侧面塑造自己的优秀女企业家形象。”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刘乐告诉记者。



起初,小丽一人分饰多角色,侧面虚拟了自己独立的女企业家形象。在小丽的设计中,小林与其逐渐发展成为了婚外恋对象。然而,交往半年后,小林因不舍家庭打算分手,心有不甘的小丽又一人分饰多角向男方勒索钱财。


“在男子有了分手的想法后,该女子想既然得不到人,就想从男方那里拿到一笔钱,从而改善自己的生活。随后,该女子一边利用虚假身份以要曝光这段丑闻为由威胁被害人,一边通过一些手段拿到了医院验孕单,以多方面胁迫来促使被害人拿出补偿费。”刘乐说。


▲小丽伪造的孕检报告。


当时,小丽扮演其闺蜜身份以曝光婚外恋威胁小林,再制造假怀孕来博取同情。在小丽的谋划下,小林答应支付30万元平息此事,并提出小丽提供人流手术单据后付清尾款。


▲两人签订的分手协议。


“被害人事先支付了15万元现金,表示在女子出示人流手术的结果单据再付剩下的15万。但由于女子根本没有怀孕,无法提供人流手术单据,这让男方感觉情况不对,最终选择报警。”刘乐说。

2020年6月,公安机关将小丽刑事拘留。近日,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小丽提起公诉,最终法院认定小丽敲诈勒索罪成立,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二万元。


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刘乐提醒广大市民:“首先,对于改善自身的经济状况,理应通过正规合法途径,不能逾越法律底线;其次,对于本案中所谓的‘分手费’应理性看待,即便这笔补偿费是一方自愿提供,于民法典的角度而言,也可能算作不当得利。君子爱财,应取之有道。”


记者:梁好 编辑:丫丫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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